本网站是为提高传播效率及质量、加强与本地及各地媒体联系以及协助媒体接收讯息而设立。于本网站内发布的资料含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及第三者所提供的内容,该等资料只供使用者作参考用途。
使用本网站前,使用者需小心阅读本文件所载的使用条款及免责声明。使用者一经浏览及使用本网站,即代表使用者同意遵守幷受该等使用条款及免责声明约束。
1. 著作权
除另有声明外,本网站内所有内容(包括文字、标志、图片及短片等)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均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或资料提供者所有。
2. 有限许可
本网站的所有内容只供作个人或机构非商业之合法用途。如需使用本网站内之文字、标志、图片及短片等,均须注明相关资料来源(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或相关资料提供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没有授予使用者任何关于本局之标志、著作权或其他专利资料的明示或默示的权利。
3. 免责声明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已致力确保本网站内的资料准确、完整及包含最新讯息,但不能保证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任何人如欲使用或参照该等资料前,建议先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或提供该等资料的相关人士确认其准确性。本网站内提述任何事件、产品或服务,幷不构成或暗示本局作出任何种类的认可或推荐。
4. 网站内容的更改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可随时对本网站所有的内容进行编辑及修改并不会事先作任何的通告。使用者有责任定期浏览网上发布的资料,以及时知悉这些更改,更改将会即时生效。
5. 第三者网站连结
为方便使用者参考,本网站可能含有超连结、框架或其他参考途径可通到其他网站。当通过这些连结进入其他网站时,表示使用者已经离开本网站,本局对这些网站的使用而引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
6. 适用法律及管辖权
本使用条款及免责声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作解释及执行。使用者一经使用本网站,即代表使用者同意接受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的专属性管辖权。
7. 本条款的变更
本条款若有任何更新,本局将以新版本取代旧版本发布,幷于文件中列明最后修订日期,但不作另行公布。
1. 本网站收集的非个人资料及其处理
当使用者浏览本网站时,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下称本局)的电脑系统会将使用者的资料记录下来,包括使用者所在的互联网域名、IP地址与所在地区、在本网站浏览的页面与浏览的日期及时间,以及使用者由其他网站的超连结进入本网站时该网站的域名等。
一般情况下,本局只会将上述资料作统计的用途。当涉及违反法律之行为(如攻击本网站)时,基于刑事调查的需要,本局才可能会向执法机关提供所记录的资料。执法机关可能利用这些资料追查作出不法行为的人士及依法处理。
2. 本网站收集的个人资料及其处理
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的电子服务时,有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而所需的个人资料则视乎服务的具体要求而定。本局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有关资料时,均会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使用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之处理会受到保密措施规范,并得到妥善保存。所收集的个人资料会保存至该等资料无需再用于收集时所作的用途,或到达政府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时该等资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
3. 个人资料的保护
本网站将使用适当的资讯保安技术传送及储存使用者于本网站上提交的资料,以确保使用者的个人资料得到一定的保护。
若使用者向本局发出电子邮件,须注意在公开网络上传送资料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例如有可能被未经许可的第三者看到、截取和使用。因此,本局建议使用者尽量通过电邮以外的方式提交涉及个人资料的查询、投诉及申请。
4. 对外连结
本网站有连结到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网站的超连结。这些网站的内容乃由其所属之机构建立和维护。本网站仅以附加服务的方式向使用者提供这些连结。当通过这些连结进入上述网站时,表示使用者已经离开本网站,因此将不受本网站的私隐条款所规范。这些网站的使用及私隐条款可能有别于本网站,因此建议使用者先了解这些网站的相关条款。本局对这些网站的使用而引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
5. 本声明的变更
本声明若有任何更新,本局将以新版本取代旧版本发布,并于文件中列明最后修订日期,但不作另行公布。